大陆事务

长江律师联盟

本所于1996年开始便与中国大陆、香港、新加坡及其他世界各国的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本所亦为长江律师联盟之成员之一。

长江律师联盟是在1994年所发起的中国第一个自愿性、非组织性的律师事务所合作联盟,原名称为「长江律师联网」,于2016年10月正式更名为「长江律师联盟」,现有五十余个会员。

联盟成立的目的,在于建立联盟内部各成员所之间的紧密合作关系,通过对成员间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的分享与借鉴,以各成员所共用一个品牌,利用统一行销的方式,共同拓展市场,共同发展业务,共同为所有成员所现有的和未来的中外客户提供更协调一致的全国性和国际化的法律服务,以分享彼此的资源和成果,增强各成员所在区域内及全国和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

联盟成员

台湾
第一国际法律事务所

香港
吴少鹏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
江苏君谊律师事务所
江苏友联律师事务所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江苏竹辉(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分所)
江苏连元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重庆渝万律师务所

浙江省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
北京市方正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咨律所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
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
广东辉恒律师事务所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天元律师事务所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
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
广东亚太时代律师所

广西省
广西刘晰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
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
天津明洲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
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
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
山东天和人律师事务所
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盈科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

河北省
张克锋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

福建省
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