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掌摑他人的法律責任?|余淑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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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我看余淑杏律師受訪報導

2022年的奧斯卡金像獎典禮中,影星威爾史密斯(Will Smith)因頒獎人克里斯洛克(Chris Rock)對其妻子所開的一個玩笑,上台打了頒獎人一個巴掌。如果這次事件發生在台灣,公然掌摑他人可能觸犯什麼法律規定?

一、刑事強暴侮辱罪

根據刑法第309條第2項規定,以強暴手段犯公然侮辱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即為「強暴侮辱罪」。

目前多數實務見解認為,在公開場合掌摑他人,足以貶損他人的人格與社會評價,又掌摑屬於強制暴力的手段,因此該行為可能觸犯強暴侮辱罪。

二、刑事傷害罪

如果掌摑結果有造成他人身體或健康上的損傷,還有可能構成刑法第277條規範的傷害罪。

此處的損傷不限於要造成開放性傷口,還包括瘀青、壓痛、挫傷破皮等較輕微的傷勢,即便肉眼無法辨識,仍有機會經過專業醫療鑑定檢查得知,因此遇到這類糾紛時,務必把握黃金時間就醫驗傷,才能有效保全證據。

當然,如果掌摑力道十分輕微,並未對被害人造成任何身體、健康上的侵害,就不會成立傷害罪。

三、民事侵權責任

除了前述的刑事責任以外,還可能有民事賠償的問題。根據民法第184、195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名譽、身體、健康等權利,被害人可請求相當的金錢賠償,也就是通稱的精神慰撫金。而賠償金額具體多寡則會由法院根據案情實際狀況、行為人經濟能力與智識程度等因素進行酌定。

當然,以上的法律責任都是相對輕微的,傷害與強暴侮辱皆屬於告訴乃論,若非被害人提告,否則司法機關不會主動介入,民事部分更是秉持著「不告不理」的原則,需要被害人自行蒐證並進行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