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有效不等於能照做!余淑杏律師:特留分是什麼?如何降低特留分?
上一場預立遺囑實作課中,余淑杏律師說明了預立遺囑的重要性,並仔細介紹如何寫一個「有效」的遺囑。這次,在「好評加開場」,我們進一步討論:遺囑有效,就代表可以執行嗎?
有些遺囑,雖然具有法律上的形式效力,卻因為疏忽了一些細節而導致遺囑人意志無法百分百的實現。包括排除繼承資格未保留證據、侵害特留分、與意定監護或生前贈與衝突、海外財產沒註明清楚等,都有可能影響遺囑的執行,而且這類疏漏的發生機率遠比一般人想像的高!余淑杏律師建議,辦理遺囑時務必做全面且長遠的思考,對於未來的生活花費、公益捐贈和意定監護,都要納入預立遺囑的考量,而且遺囑寫完不要放著不管,要每隔幾年拿出來檢視,如果財產、身邊的人物和生活狀況有所變動,遺囑也要做相應的調整。
蘇芃律師也再次強調,意定監護契約務必客製化,根據自身需求仔細約定監護內容,例如居住地點、希望的診療方式等,不要使用範本簡單勾選,否則一旦出現疑義,受監護者已難以自主表達意願,只能由監護人全權決定,未必能完美符合當初的期待。
感謝《50+》學院的邀請,讓第一法律能再次合作【預立遺囑實作課】,和更多學員分享遺囑繼承的法律概念。余淑杏律師相信,未來要度過怎樣的生活,鑰匙掌握在每個人的手上,預立遺囑和做好生前規劃,是對家人愛的表現,也是對生命負責任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