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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程序:
申请案提出后,需经过约
33
个月的审查期间,对于审定核准之商标即予公告
3
个月。若无人异议,待公告期满后,即发给注册证。依以往作业经验,自申请日起
1
个月内可知申请案号,约
33~36
个月可知审查结果。
有效期间:
注册商标之专用有效期间为
10
年,自申请之日起算。期满后如须继续使用,得申请延展注册
10
年。
First Law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1993
3F,N0.43,Sec 1 Min Sheng East Road,Taipei,Taiwan TEL:+ 886 2 2521 5900 FAX:+ 886 2 2521 5311